枪步兵在单兵能力上明显比较差,每次攻击都是以伍为单位出枪,在以伍长为核心,组成了一个小枪阵,对敌发起集群攻击,一个鲜卑骑兵可能同时要面对左右四五根长枪的刺击,很少有人连人带马被攒刺了四五下还能有命在。但是相应的,攻击效率也不高,四十人一排,一次攻击也不过杀死五六个敌军,不过因为训练有素,阵型十分稳固,倒下的敌军又迟滞了己方的冲击速度,因而几次杀伤下来,正面的敌军已经很薄弱。 而侧翼的步军则完全相反,这些身披重甲手拿重武器的老兵动作极为灵活,被分散了的敌骑在相对广阔的地面上必须保持正面面对这些步兵,显得很是吃力,短距离交战没有人敢于放下马刀去取背上的弓箭----那是找死,特别是面对这些进攻精神极为强悍的突阵兵,只要稍有空隙,他们便会闪到自己的侧面将手中的武器砍过来。 虽然很少有配合和阵型,但是这些突阵兵的战力极为强悍,手中的长兵器面对速度降下来的骑兵丝毫不惧,长戟一挥一个骑兵便被勾下马来,斩马刀一砍,连人代马都能砍成两段! 在这些历经多次战事,战力甚至能到五阶精锐的重甲兵看来,也就三阶的鲜卑骑兵战力实在不够。 鲜卑族的六百骑兵主力冲上来的时候,前锋已经陷入混战。重甲长枪兵、重甲突阵兵、轻骑兵三方混杂在一起,人喊马嘶,刀光矛影,不时有朵朵血花溅出,打湿了...